Patisco 貿商道 服務訂閱協議 (Subscription Agreement)
本協議最近更新日期:2026年01月08日
本訂閱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係由 錫諾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我們」)與透過本平台進行註冊、訂閱或使用服務之法律實體或個人(以下簡稱「用戶」或「您」)所共同訂立。
當您點選「我同意」或開始使用 Patisco 服務時,即代表您已代表您的公司或法律實體接受本協議之約束。
第一條:服務定義與範圍
1.1 Patisco 服務:指由本公司提供之雲端協作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產品管理、多階層報價系統、貿易文件自動生成模組(PI/PO/CI/PL)、信任網路協作工具及 API 接口服務。
1.2 訂閱授權:本公司依用戶選擇之訂閱方案,授予用戶非專屬、不可轉讓、全球性且受本協議限制之使用權,以進行內部商業營運。
第二條:試用帳號特別條款 (Trial Accounts)
2.1 測試性質:試用帳號僅供用戶體驗系統邏輯之用。
2.2 文件效力:凡經由試用帳號產出之所有貿易文件(如 PI, PO),系統將自動標註試用浮水印,該等文件不具備正式法律效力。 用戶不得將試用帳號用於真實交易之法律憑證。
2.3 免責聲明:本公司對試用期間之資料安全性及服務持續性不負任何擔保責任,且保留隨時終止試用之權利。
第三條:用戶帳號與權限管理
3.1 角色權限 (RBAC):用戶理解 Patisco 具備嚴謹的角色權限機制。用戶之管理員(Admin)有義務正確配置子帳號(Sales, Assistant, Accountant 等)之讀取與編輯權限。
3.2 代理效力:凡透過用戶授權帳號所執行之「送出」(Submit)或「簽署」動作,均視為該用戶之正式代理行為。 用戶應對其子帳號所產生之所有報價、確認單及契約內容負完全責任,不得以「操作錯誤」或「未經授權」為由對抗交易對手或本公司。
3.3 安全性義務:用戶應妥善保管帳號憑證。若發生未經授權之存取,用戶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四條:貿易文件的完整性與證據效力
4.1 不可否認性:Patisco 系統將自動記錄所有文件的異動日誌(Activity Logs)與版本歷史。用戶同意本平台之「版本比對」紀錄應作為雙方協作共識之依據。
4.2 資料保全:本公司將依現有技術保護資料不被竄改,但本公司不負責審核用戶上傳資訊之真實性(如產品規格或報價)。
第五條:API 使用規範 (API Terms)
5.1 API-First 架構:若用戶使用 API 與其內部 ERP/CRM 系統串接,應遵守本公司提供之技術規範與調用限制(Rate Limits)。
5.2 資料一致性:用戶理解透過 API 同步之資料可能因網路延遲或格式不相容產生落差。任何因用戶端系統對接不當所致之貿易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第六條:資料所有權與隱私保護
6.1 用戶資料:用戶保留其上傳至本平台之所有原始資料所有權。
6.2 匿名分析權:用戶授權本公司在去識別化(Anonymized)且無法回溯至特定公司之情況下,得利用彙總數據進行市場趨勢分析與服務優化。
6.3 隱私政策:資料之處理應遵循本公司之《隱私政策》。
第七條:費用與支付
7.1 訂閱費用:用戶應依選擇之方案按期支付費用。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已支付之費用不予退還。
7.2 停權處理:若用戶逾期未支付費用,本公司有權於通知後暫停服務,直至欠款結清。
第八條:禁止行為
8.1 競爭禁止:用戶不得為開發競爭性產品、監控服務可用性或效能評測之目的而存取 Patisco 服務。
8.2 系統破壞:禁止任何試圖規避系統限制、干擾伺服器運行或進行反向工程之行為。
第九條:責任限制與終止
9.1 損害賠償上限: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本公司對於用戶之總體賠償責任,應以該用戶在事故發生前十二個月內實際支付之訂閱費用總額為上限。
9.2 終止後處理:合約終止後,用戶可於 30 日內申請匯出其交易數據,逾期後本公司得依法刪除該等資料。
第十條:準據法與管轄
10.1 本協議受中華民國(台灣)法律管轄。
10.2 因本協議所生之爭議,應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